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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:仲裁所


兴业商行的生意做起来,根据地的物资不缺了。可新的问题又冒出来了。

这天,杨振华正在看军械所新造的燧发枪,外面吵吵嚷嚷。出去一看,几个老百姓拉着一个士兵,正往指挥部来。

“盟主,您得给我们做主啊!”一个老汉扯着嗓子喊。

杨振华问:“怎么回事?”

老汉指着那士兵:“他抢了我家的鸡!我老伴养了一年的老母鸡,正下蛋呢,他抓了就走!”

那士兵低着头,不敢说话。

杨振华脸一沉:“真有这事?”

士兵支支吾吾:“我……我就是馋了……”

“馋了就能抢?”杨振华火了,“咱们炎黄盟的兵,能抢老百姓的东西?”

这事还没处理完,又有人来告状:两家为地界吵架,差点打起来;有人借钱不还,债主找上门;还有夫妻闹矛盾,要离婚……

杨振华一个头两个大。打仗他在行,可这些家长里短、鸡毛蒜皮的事,他真不懂怎么管。

晚上开会,他把这事一说。

王夫之先说:“盟主,这事得重视。咱们现在地盘大了,人多了,没个规矩不行。老百姓为啥跟咱们?不就是因为咱们讲道理,不欺负人吗?要是兵也抢东西,官也乱来,那和清军有啥区别?”

陈近南点头:“王先生说得对。咱们得立规矩,还得有人管。”

罗大纲挠头:“可咱们都是大老粗,打仗行,断案可不行。”

杨振华想了想:“王先生,您读书多,懂道理。这事您来管,怎么样?”

王夫之没推辞:“行。但光我一个人不够,得有个衙门,有套律法。”

“那就建!”杨振华说,“咱们成立个‘仲裁所’,专门处理民间纠纷、军纪案件。您当仲裁长。”

王夫之说:“仲裁所好,仲裁仲裁,就是公正裁断。但律法呢?不能凭我一张嘴说。”

“咱们定一套律法。”杨振华说,“不用太复杂,简单明白,老百姓能听懂就行。”

接下来几天,王夫之带着几个读过书的人,开始起草律法。

杨振华提要求:“三条原则:第一,保护老百姓,不能欺负人;第二,严惩坏人,不能姑息;第三,公平公正,不能偏袒。”

王夫之根据这些,起草了《炎黄盟暂行律令》。

律令分三部分。

第一部分是刑法。杀人偿命,盗窃杖责,贪污斩首。简单明了。

“贪污为什么斩首?”有人问。

杨振华说:“咱们现在物资紧张,一分一厘都是老百姓的血汗。谁要贪污,就是喝兵血,吃民肉,该杀!”

第二部分是民法。土地、债务、婚姻这些纠纷,怎么调解。原则是:讲道理,重证据,尽量和解。

第三部分是军法。王夫之参考戚家军的军纪,定了十七条禁律。比如:不听号令者斩,临阵退缩者斩,欺压百姓者严惩。

律令草案拿出来,大家讨论。

罗大纲看了军法,说:“是不是太严了?动不动就斩。”

杨振华说:“军法不严,打仗就得输。戚家军为什么能打?就是军纪严明。咱们要想成事,就得有这个狠劲。”

陈近南补充:“但也不能乱杀。得有证据,得审清楚。”

最后定稿,杨振华让抄写多份,贴在各处。还让人念给不识字的老百姓听。

律令有了,仲裁所也建起来了。

在茨坪中心找了间大屋,挂上“仲裁所”的牌子。王夫之当仲裁长,下面配了四个仲裁员,都是读过书、明事理的人。

开张第一天,就来了好几起案子。

第一起就是抢鸡那个士兵。叫赵二狗,第一军的。

开庭那天,屋里屋外挤满了人。老百姓都想看看,这个仲裁所到底公不公正。

王夫之坐在正中,四个仲裁员分坐两边。赵二狗站在下面,老汉站在对面。

王夫之问:“赵二狗,你抢了李老汉的鸡,认不认?”

赵二狗低着头:“认。”

“为什么抢?”

“我……我馋了。好久没吃肉,看见鸡,没忍住。”

王夫之又问李老汉:“鸡值多少钱?”

李老汉说:“那是下蛋的老母鸡,一天一个蛋。按市价,少说值二百文。”

王夫之想了想,说:“按律令,盗窃杖责。你抢鸡,就是盗窃。判你杖二十,赔鸡钱二百文。另外,你是兵,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。降为苦役三个月,三个月后看表现,再决定能不能回军营。”

赵二狗脸白了:“仲裁长,我知错了,能不能轻点……”

王夫之摇头:“律令定了,就得执行。不然要律令干什么?”

外面老百姓议论纷纷。

“真打啊?”

“当兵的也打?”

“打得好!抢东西就该打!”

行刑在仲裁所门口。赵二狗被按在长凳上,打了二十杖。打得他龇牙咧嘴,但不敢喊冤。

打完,王夫之问:“服不服?”

赵二狗咬着牙:“服。”

“服就好。”王夫之说,“赔钱,去做苦役。好好干,改好了还能当兵。”

李老汉拿到二百文钱,有点不好意思:“其实……鸡也没那么贵……”

王夫之说:“该多少是多少。咱们仲裁所,讲的就是公道。”

这事传开,老百姓都夸:“仲裁所公道!兵抢东西也打,不偏袒!”

士兵们听了,也都警醒。原来在清军那边,当兵的抢点东西不算事。可在炎黄盟,真打真罚。

第二起案子是地界纠纷。

两家人争一块地,都说地是自己的。吵了半年,差点动手。

王夫之把两家叫来,问:“有地契吗?”

两家都说没有。原来那地是荒山,谁开垦算谁的。可两家都开了,就争起来了。

王夫之亲自去看地。地不大,半亩左右。他问村里老人,问邻居,最后弄清楚了:地是张家先开的,但只开了一半。李家后来开了另一半。两家都出了力。

王夫之判:“地一人一半。中间立个界石,以后各管各的。”

两家都不太满意,但也没话说。总比打起来强。

第三起案子是债务纠纷。

王五借给赵六五百文钱,说好三个月还。可半年了,赵六没还。王五来告状。

王夫之问赵六:“为什么不还?”

赵六苦着脸:“不是不还,是真没钱。我娘病了,抓药花光了。”

王夫之问王五:“你知道他娘病了吗?”

王五点头:“知道。可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”

王夫之想了想,说:“这样,赵六,你写个欠条,分期还。每月还一百文,五个月还清。王五,你看行不行?”

王五说:“行是行,可他要是还不还呢?”

“仲裁所监督。”王夫之说,“每月初一,赵六来还钱。不还,仲裁所帮你催。”

两人都同意了。写了欠条,按了手印。

这些案子处理下来,仲裁所的名声传开了。老百姓有事,都来找仲裁所。不光是纠纷,连家里吵架、邻里矛盾,也来请仲裁所调解。

王夫之每天忙得团团转,但心里高兴。他读书时,就想着“治国平天下”。现在虽然只是管个小根据地,但也是在实践理想。

杨振华有时也来听审。看王夫之断案,有理有据,不偏不倚,心里佩服。

“王先生,您这是把书读活了。”杨振华说。

王夫之笑:“纸上得来终觉浅。断案这事,光靠书本不行,得懂人情世故。”

仲裁所运行一个月,效果明显。民间纠纷少了,军纪好了,老百姓对炎黄盟更信任了。

清军那边也听说了。有探子回报:“山里的‘土匪’,居然设了衙门,还断案。”

王得仁不信:“土匪断案?笑话!”

可后来抓了几个从山里逃出来的地主,一问,还真是。地主哭诉:“那些土匪讲道理,不随便杀人。可要是犯了事,真打真罚。”

王得仁纳闷了:这哪像土匪?倒像官府。

但他不知道,这正是杨振华要的效果。炎黄盟不是土匪,是要建立新秩序的队伍。

冬天深了,山里更冷。但仲裁所里,炉火旺旺的。

王夫之在灯下整理案卷,记录每个案子的处理结果。他想,这些案卷,以后就是根据地的法律依据。

杨振华推门进来,带来一股寒气。

“王先生,还在忙?”

“盟主来了。”王夫之起身,“整理一下案卷。以后类似案子,可以参照。”

杨振华翻看案卷,点头:“好。有了这些,咱们的律法就更完善了。”

窗外,雪花飘飘。但仲裁所里,暖意融融。

星星之火,已经燎原。而这仲裁所,就像火中的定心石,让这火烧得稳,烧得正。

火在烧,法在立。这天下,终究要变个样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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